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3884.由于世人对天堂或大人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并人通过这种对应关系存在和持续存在的真相一无所知,由于关于这些问题的说明显得似是而非、难以置信,所以我讲述一些我所经历并因此坚信不疑的事。有一次,当内层天堂向我打开,我正与那里的天使交谈时,我得以发现那里的以下活动。要知道,我虽在天堂,但仍未出离肉体,因为天堂在人里面,无论这个人在哪里。所以,主乐意有一个人能在天堂,却未退离肉体。我便以这种方式得以觉察天堂的普遍活动,并且如同以任一感官感知物体那样清楚。在这个特殊场合,我察觉到四种活动在进行。第一种进入大脑的左太阳穴,这是一种涉及理性器官的普遍活动,因为大脑左边对应于理性能力或认知的能力,而右边对应于情感或意愿的能力。
我所察觉到的第二种普遍活动进入肺呼吸,它轻柔地控制我自己的呼吸。不过,这种肺呼吸从内进行,因此我无需凭自己的意志来控制我的呼吸或吸气。当时,我清清楚楚地感知到天堂的这种真实呼吸。这是一种内在呼吸,故不为人所察觉,而是通过神奇的对应关系流入世外在或肉体的呼吸。人若丧失这种流注,必立刻倒地身亡。
我所察觉到的第三种活动进入心脏的收缩和舒张运动,这种活动当时在我自己里面比任何时候都要轻柔。脉搏很规律(每呼吸一次大约跳动三次),然而,这种跳动却终止于肺部,并使这些运动适合在肺部进行。我得以在某种程度上发现心脏的这种交替运动如何在每次呼吸结束时注入肺部运动。脉动的交替声很容易被发觉,以至于我能将它们数算出来。它们是独立而轻柔的。
第四种普遍活动进入肾脏,我也得以察觉这种活动,尽管很模糊。从这些活动明显可知,天堂或大人拥有心跳和呼吸,并且天堂或大人的心跳与心脏及其收缩和舒张运动有一种对应关系;天堂或大人的呼吸运动与肺脏及其呼吸运动有一种对应关系。但这二者都是人所发现不了的,因为它们是内在的,故是无法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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